关于修改及发布商品互换业务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9〕3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和提升商品互换业务市场服务功能,拓展以价差为标的的商品互换业务,完善综合服务平台规则体系,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交易商管理办法(试行)》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修正案及修订稿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关于以价差组合为标的的商品互换业务初始保证金计算方式的说明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