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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出台财税支持政策

浏览数:3371    发布时间:2020/2/10 10:32:17

2月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中央财政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出台和完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

会议强调,2月7日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涉及部门多,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内容、知晓流程,用足用好政策。要迅速落实政策举措,与时间赛跑,全力支持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水平。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优惠资金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早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刘昆表示,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积极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门加大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力度。截至2月8日下午6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18.5亿元,实际支出315.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2.9亿元。财政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要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掌握资金政策信息,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侵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二要切实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支持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了一批财税支持政策,涵盖患者救治、医护人员激励、政府采购、物资保障等方面。这些政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效果正在逐步显现,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央财政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出台和完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地方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吃透政策、积极对接、主动服务,认真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政策措施,让政策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效果。要及时发现并尽快解决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上级明确的及时报告,确保政策尽快发挥实效。

三要切实兜牢地方“三保”底线。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有效应对重大疫情的重要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做好“三保”工作尤为重要。要落实好“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省级财政部门要密切监控各地情况,切实落实“三保”要求,不得出现“三保”无法保障的情况。

四要同舟共济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众志成城、团结奋战。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采取防控举措时,既要考虑本地区本领域防控需要,也要考虑对重点地区、对全国防控的影响。

五要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当前,疫情已经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影响,春节期间部分服务行业受到较大冲击,节后可能出现部分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状况。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定信心,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防疫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财税支持力度。

(摘自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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