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增加石油沥青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启用库容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6〕107号
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增加石油沥青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启用库容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石油沥青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启用库容由原来的2.1782万立方米增至3.2503万立方米。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调整后的启用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