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6〕40号
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铜期货交割仓库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佛罗公路166号仓库成为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核定库容为:铜20000吨;
二、自批复之日起,你司成为我所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并开展铜期货标准仓单生成业务。你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