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〇处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锌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6〕41号
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〇处:
你司报送的关于锌期货交割仓库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广海路321国道三水西铁路货场内的三水西仓库成为我所锌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核定库容为:锌20000吨;
二、自批复之日起,你司成为我所锌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并开展锌期货标准仓单生成业务。你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