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滨江物流中心成为我所螺纹钢指定交割仓库存放地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6〕3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螺纹钢期货交割存放地的申请(中储股份办函字〔2016〕1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南京滨江物流中心成为我所指定交割仓库存放地,存放地址为: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丽水大街1186号,核定库容:螺纹钢5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新增存放地可接受螺纹钢期货标准仓单生成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