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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浏览数:2345    发布时间:2021/3/30 10:45:52

上期发〔2021〕8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1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0〕213号),现对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4月2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休市。
  4月6日(星期二)08:55- 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二、自4月1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铝、锌、铅、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请各会员单位和指定存管银行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各指定交割仓库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