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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交割发票相应保证金收取比例的通知

浏览数:2117    发布时间:2020/9/23 9:07:01

上期发〔2020〕351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15日起,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发票相应保证金收取标准由20%调整为15%,该保证金在会员办妥增值税发票事宜后清退。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