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货、期权品种信息披露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各品种活跃期货合约、活跃期权月份标准如下:
一、沪深300指数期货、上证50指数期货、中证500指数期货、2年期国债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的活跃期货合约标准为单边持仓量达到1万手以上(含)的合约和当月合约;
二、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活跃期权月份标准为累计单边持仓量达到3万手以上(含)的合约月份和当月合约月份。
本通知自2019年12月23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