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二处在我所更名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八三二处的公告
近期,我所收到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二处《关于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二处在交易所更名的申请》,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二处在我所更名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八三二处。
二、同意原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二处与我所签订的指定交割仓库协议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八三二处履行,签发的期货标准仓单继续有效。
三、原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二处所应承担的关于我所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八三二处承继。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