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期货业务的通知
上期办发〔2018〕38号
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1.自2018年5月14之日起,恢复你公司铝、锌、铅、铜、锡期货入库业务,可以生成新期货标准仓单;
2.你公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