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学苑Iinvestor
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风险教育系列之案例分析(一)
李某在浏览网页时,看到一个财经类博客,该博客发布了“重大借壳机会,潜在暴力黑马”等 40多篇股评、荐股文章。在对这些文章的评论中,一些匿名人士回复说:“绝对高手”、“好厉害,我佩服死了”、“继续跟你做”等。李某通过博客中提供 QQ号码与博主取得了联系,缴纳 3600元咨询年费后成为会员,但换来的却是几只连续下跌的股票,李某追悔莫及。
作案手法剖析:不法分子通常在网络上采取“撒网钓鱼”的方法,通过群发帖子及选择性荐股树立起网络荐股“专家”的形象。这些所谓的“专业公司”都是无证券期货经营资质的假“公司”,所谓的“专家”也大都初涉股市,并不具备高深的证券期货投资知识和技巧。
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接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和理财服务应委托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经营业务资格的合法机构。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录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