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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美金向境外暗涌 非法跨境手法多样(财经)

浏览数:7783    发布时间:2015/12/2 10:20:55
  • 当前,中国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复杂,涉案地区呈蔓延态势。《财经》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均有此类案件发生,涉及金融证券、外贸出口、房地产、建筑、体育文化等各个行业,涉案金额巨大,许多案件动辄数十亿甚至成百上千亿资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介绍,近期人民币兑美元持续走低,面临贬值压力,造成大量资本向外流动的现象。

    据尹中立估计,过去一年时间内,至少有千亿美金的资本向外流动,对我国的政治、经济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两地“对敲”更为隐蔽

    “对敲”手法,是目前地下钱庄转移资金的主要方式。比如,客户需将资金汇至境外时,则将人民币汇入地下钱庄指定账户后,在境外收取地下钱庄按约定汇率兑付的等值外币;如需将资金汇入境内,反向操作即可。

    “此过程中,资金并未实际发生跨境流转,而是通过分别在境内外收付人民币和外币、分别记账的手法,变相实现资金跨境流入流出。这种方法更为隐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对《财经》记者说。

    已被判刑的中国前首富黄光裕,曾为偿还巨额境外赌债,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兑购外币,这一行为让其付出非法经营罪刑罚的代价。

    黄光裕常在************赌博,这些赌场只收港币。境内赌客若想偿还赌资,必须用人民币购汇,而一旦涉及大额赌资,通过正常渠道购汇十分受限。

    按照中国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买卖外汇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特许兑换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机构,或者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未通过前述国家规定的机构或场所在境内收付人民币并相应在境外收付对价外币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2006年至2008年,黄光裕共动用约10亿元人民币通过地下钱庄换汇并在香港接收港币。其在澳门连卓钊赌场输钱需要还赌债时,会让朋友联系地下钱庄用人民币换汇。

    该地下钱庄运作黄光裕的资金实际上用到了“对敲”手法:提供账户给需要外币的客户,客户将人民币在境内汇入其指定的账户,其再将人民币转入香港客户指定的账户,香港客户则在香港将外币转入其提供的内地客户指定的账户,其收取一定的汇差作为费用。

    最终,法院认定,20079月至11月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黄光裕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迈健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账户,经由郑晓微等人控制的地下钱庄,私自兑购并在香港收取了港币8.22亿余元。

    “马仔”携现金出境平账

    “对敲”后,地下钱庄境内外账目若失衡,如何解决?一般而言,他们通过虚假贸易收付款、虚假投资、直接携带现金出入境等方式进行轧差。轧差,意即平账。

    此前上海市公安机关破获的罗庆豪(化名)地下钱庄案是典型的“对敲”手法。

    新加坡人罗庆豪在上海注册一家咨询服务公司,在新加坡注册一家汇款公司,进行地下钱庄活动。

    罗每天进行中国、新加坡两地传真账目,两边对账。案发后,办案人员发现,两边给付的钱基本平衡,说明罗庆豪很清楚手中的资金量,有多大的资金就做多大的单。如果达不到平衡的话,就会分单,即和别的地下钱庄一起做。

    “在‘对敲’中,资金很少发生跨境流动,如果实在需要跨境转钱,许多钱庄还是采用传统的携带现金出入境方式。”李明照说。

    携带现金出境的方式多发生在经济活跃的边境城市,比如深圳。据警方掌握,深圳的一些小钱庄每天都会让一些“马仔”带钱出入境,有些通过过境长途司机夹带,一天运输几十万元不成问题。

    烟台、威海等地则称其为“跑船带工”,形式和深圳的“马仔”如出一辙。“马仔”们一般都是地下钱庄经营者的亲戚、朋友、同乡,最大程度上防止“马仔”携款跑路。

    除携带现金出入境外,轧差的另一个重要渠道是虚假贸易。

    李明照举例说,有的钱庄经营者会在境内成立一个投资公司,境外以注册资本金的名义进钱,进入后就结汇,弄到钱就走,这是以假外资的方式入境;还有一种是假贸易,找一家贸易公司虚报过关品名,海关并不是所有物品都开箱检验,通过虚假报关手续,以货款的名义,进行正常的银行购汇,完成轧差。

    新型手法迭出

    “近年来,地下钱庄还逐渐开始通过非居民账户(NRA账户)、离岸公司账户等渠道,协助客户进行跨境汇兑活动。”李明照说。

    NRA账户是境外机构在境内开设的账户,等同于外国账户管理,向境外汇款受限。但目前,已经发现有人利用NRA账户进行地下钱庄活动的案例。

    2014年12月,浙江金华公安机关破获赵松涛等人涉嫌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高达4100余亿元,是迄今为止全国公安机关查破的最大一起案件。

    2011年开始,赵松涛等人在浙江、广东、宁夏、新疆等地注册了200余家无实际业务经营的外贸公司,在香港注册了100余家公司,并以这些港资公司名义在内地银行开设大量NRA账户。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应将NRA账户视为境外账户进行管理,客户如要将境内账户资金汇入NRA账户,需向金融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核。

    但实际上,当前部分商业银行的业务系统并不能有效识别NRA账户,利用这一漏洞,赵松涛协助客户进行非法跨境资金汇兑。比如,客户需将资金转往境外,赵等人让其将人民币资金汇入指定的内地账户,再转入其控制的NRA账户,然后以虚假贸易为名向银行购汇后,直接汇往客户指定的香港等境外银行账户。

    据统计,该团伙共在全国开立作案账户1700余个,涉及全国31个省份1.3万余名客户。

    离岸公司账户更为便利。“传统‘对敲’需要境外有人,如今有了离岸公司账户,境外都不需要有人。”李明照说。北京“7·30”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离岸账户不受国家外汇管制限额约束且向境外汇款便利的条件,专门在境外成立离岸公司后在境内开立离岸账户,协助客户进行非法跨境汇款,从中收取8‰左右的手续费。该案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涉案账户交易金额达1400余亿元人民币。